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79|回复: 0

新车未满两月连出故障 修不好换无门 车主头疼

[复制链接]

161

主题

262

回帖

1001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001
发表于 2017-11-7 09: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侨报记者张晶11月6日纽约报道】一名华裔电召车司机5月份刚刚购买了一部丰田汽车,竟没想到该车还未开满2个月,防锁死刹车系统(Anti-lock Braking System,简称ABS)就接连出现故障,送修数月仍然不能修好。陈先生表示,他想使用柠檬法(Lemon Laws)要求厂商更换新车时被拒绝。不知道该怎么办的陈先生6日前往福建同乡会求助。
陈先生表示,其2014年开始从事电召车行业,该行业对于车辆的损耗非常大,此前购买的本田已经无法在继续使用,因此今年5月份,其于皇后区一家丰田汽车门店中花费3万9千元购买了一台丰田7座轿车。他说,他怎么也没想到,新车开不到两个月就出现了防锁死刹车系统的故障。随后的半年间,他陆续将车送修多次,最后一次修车是10月20日,丰田厂商专属的修车处仍然无法找出故障原因。陈先生说,修车处告诉他可以使用柠檬法换新车,于是他向厂商提出无条件换一部新车时,厂商却以该车已经使用超过1万8千英里不符合柠檬法为由拒绝更换。陈先生说,为何修车处不在其满足柠檬法时提出更换新车,又造成其误工近半月。
律师表示,按照纽约州柠檬法的规定,新车在购买后2年内或者1万8千英里内,如果汽车出现瑕疵,则买主可以要求厂商无条件更换新车。但如果新车超过2年或者使用超过1万8千英里,则厂商可以拒绝更换新车。当事人半年内使用了2万3千英里,厂商可以拒绝当事人更换新车的要求。当事人只能根据新车保单在3万6千英里或者3年保期内进行免费维修。如果当事人认为厂商多次维修是故意拖时间,使其不能使用柠檬法更换新车,则当事人需要出示证据来起诉厂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芝加哥华人服务中心

GMT-5, 2024-10-2 15:29 , Processed in 0.07902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