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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向景观花卉伸手,失公德更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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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9 22: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簇簇颜色鲜艳、造型各异的景观花卉集中开放,将淳城道路装点得美不胜收。然而,面对如此美景,有些市民却动起了歪心思,想要顺手牵羊带回家。5月3日下午,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在巡逻时看到一女子正在“顺走”区一中东南墙角的景观花卉,随即联系淳溪派出所将该女子带回调查。
“只知道这么做不对,没想到是违法的,以后肯定不会再做了。”据该赵姓女子交待,她在去接小孩的路上看到花开得格外好看,就想带盆回家自己种植。民警孔令毅表示,虽然最终因为偷盗情节特别轻微且已认识到错误,只对赵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五一”前夕,区城市综合养护管理服务中心在淳溪街道先行布置了两个试点花径,区一中东南面正是其中之一。“一直以来,街头景观花卉被盗的情况屡见不鲜,每一轮花卉栽植过后,新一轮的补种就又要开始。”绿化管养科科长李伟杰表示,花卉的点缀,不仅美化了城市道路,还增加了城市的宜居和幸福感,希望大家更多地用眼睛和心灵去欣赏,切勿将公共资源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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