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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买房的一个致命陷阱: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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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16: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多中国人喜欢在美国买房产以传承给自己的孩子,这些孩子可能是美国人丶中国人或者是其他国别的人。在美国买房子有很多好处,如性价比高丶连房带地所有权都归房主所有,但上述所有这些好处会因为一个坏处而黯然失色,这个坏处就是美国高达40%的房产遗产税。该税虽然有一些减免,但低得不能再低的6万美元的减免额对于那些买了大房子丶尤其是那些买了很多大房子的人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

上述案例中的中国人在美国税法下是“非居民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这里所说的“外国人”是针对美国人而言的外国人,因此“非居民外国人”可以称之为“非居民非美国人”。这里所说的遗产税的征收是在“非居民外国人”死亡后丶其生前资产转移时发生。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一个好的解决方案是设立一个Dynasty Trust,有人将其翻译为“世代信托”,也有将其翻译为“朝代信托”,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与其他信托少许不同的是,“世代信托”是一个不可撤销的丶长时间的信托。在“世代信托”架构下受托人(Trustee)往往比普通信托的受托人有更大的自主权向受益人(Beneficiary)分配信托收入及信托资产。
“世代信托”不仅可以让做为美国人的信托受益人收益,其还可以让信托设立人的其他非美国后代或旁系亲属收益。

前面说了,“世代信托”的特点受托人有很大的自主权,但这并不等于说“世代信托”是一点也不可以改变的。我们从上文可以看到,“世代信托”(以及其他信托)的设立往往是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比如受益人往往是信托设立人的儿子或女儿。如果一个信托原来设立的受益人发生了变化,那么原来信托的条款显然也必须发生变化。针对这个情况,“世代信托”必须设立一个独立第三方且该第三方必须被预先授权可以变更信托——这个第三方必须是美国人。

信托设立完之后,下面接着的一个问题就是往信托里面充值。往美国“世代信托”里面充值的最好资产是美国属地金融投资产品(U.S. financial investments)而非现金。因为美国政府把这些金融产品看成是无形资产,由非居民外国人往信托里面转移这些无形资产不用缴纳美国礼品税。相反,根据美国税法,由非居民外国人向信托转移位于美国境内的不动产或者有形资产(如艺术品)则应当缴纳美国礼品税。因为美国的税务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认为在美国银行户头下的现金存款是美国属地的有形资产,非居民外国人在向美国的“世代信托”转让现金时应当非常小心,以避免美国的礼品税。

另外,建立一个美国“世代信托”对于美国的受益人来说往往比建立一个非美国信托更省税。其主要原因是一个非美国信托向美国受益人分配收益时同样适用美国所得税法。而且非美国信托下的美国受益人往往有更多的合规要求。

最后,也许有人要问,同样是房地产,为什么转让给作为自然人的继承人就得征收房地产遗产税,而转让给“世代信托”后就可以省掉这个遗产税?这个免税的基本原理在什么地方。这个免税的基本原理就在于“世代信托”中的受托人作为受托人是“不死”的,既然不死就没有遗产,也就没有遗产税了。

我们常说,人生躲不开的事有两件:死亡和税收。如果我们躲不开前者,我们得想办法躲开后者才是王道。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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