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77|回复: 7

社區建設: 人人有權有責 重新劃區: 自我種族歧視

[复制链接]

62

主题

14

回帖

331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331
发表于 2017-5-4 18: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華埠更好團結聯盟」6月7日於興氏小學舉行了所謂的『華埠社區居民大會』,實質是該聯盟之做勢會,全場由主持人及特定代表發表該聯盟執事者之個人意願。況且有些「華埠更好團結聯盟」執事者更非華埠居民或商戶,亦無全面性諮詢社區各階層意見。

其實,如是『社區居民大會』,所有社區人士都應有權利及有責任提出個人的意見,決不是如主持人宣讀了講詞後,就作為社區整體的民意,與會居民根本未能在會議程序中發表,更遑論提詢問題。

社區建設是大眾所渴望,不管是為現時或將來的居民。現代化的設施在任何一角度都能增進社區的進步和繁榮,但應就實際的能力及境況,因應不同的需求作周詳的計劃及安排。關於擴建圖書館的數據和諮詢是從那一方面所收集,社區體育館的目標使用者及真實用途,所有這些問題都應廣泛而透明的收集資料及意見。要知道社區的建設不單是政府的事,也是每一個人的事,政府是社區的管理機構,所有經費都是納稅人支付的。於不適當時間強制性要求政府增加社區建設,導致經費及儲備不足時,自然轉嫁到納稅人身上,亦相等於強迫政府向地區加稅。「華埠更好團結聯盟」執事者根本就是妄顧華埠居民及投資者的生計和權益。

「華埠更好團結聯盟」提出華人聚居地四分五裂,十分不團結及需要整合華人獨立行政分區等。可是華人何時分裂了?不論從任何地方移民到美國的人,他們雖然各有自己的民族文化,但都接受美國是他們的國家,自願成為美國公民,可隨意居住那一州、市或行政區域。任何一件在美國發生的事,都是每一個美國公民的事。

華埠只是一個生活文化的地標,居美華人希望與不同族裔公民共享權益,而不是要孤立自己或自我歧視。提出華人需要獨立行政分區論調之人,可以肯定他或她是別有用意,絕不能代表華裔公民的真實理念。

為社區,為個人,為下一代的幸福,所有華埠居民及居美華人都應該參加及發表個人的意見。

一群關心社區的人
分享 转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6

主题

296

回帖

1340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340
发表于 2017-5-4 18: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6

主题

256

回帖

901

积分

高级会员

积分
901
发表于 2017-5-4 18: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線天”這些個小眉小眼、蠅營狗苟的觀點,不值一駁。

爲社區修建新的圖書館,修建一個體育館,這是有利於華埠居民的事情。如果能從政府的稅收中爭取一部分來回饋華埠社區,有什麽不好???

即便你不爭取修建圖書館,不爭取修建體育館,市政府、州政府要加稅依然會加稅。如果唐人街不爭取修建公衆體育館、公衆圖書館,政府就不會加稅嗎?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是如果稅收款真的能用在華埠社區,即便多加稅一點稅又有何妨???

況且,政府加不加稅,這個議題遠遠超出了中國城社區的範圍,加不加稅是芝加哥市議會、伊州議會的立法權,不是管轄中國城的區長行政權,也不是芝加哥市長的行政權。

至於所謂華人不團結問題,人家說的是在選區劃分上把中國城切割成好幾塊,人家沒有說“華人分裂”,這個明顯是轉移話題,另有他意吧。

如果能把中國城區域劃進一個選區,這明顯有利於集中華人的選票,這是絕對是有利華人社區長遠利益的事情。很簡單的道理,華人的選票將增加到讓政客不能忽略的程度,將迫使民選官員更重視華人社區的呼聲和利益。

順着這個思路,我們可以回到加稅不加稅的問題:如果華人選票集中,議員在加稅問題上投票表決前,也許還會征求華人社區的民意,如果華人選票四分五裂,人家理都不理你。從這個推理我們可以看出,這個“一線天”不是缺乏邏輯思考能力,就是要混淆視聽,別有用心。

對於這樣一個有利於華人社區整體利益的議題,“一線天”在這裏陰陽怪氣唱反調,不知道是何居心,有何背景?

至於“整合華人獨立行政分區”的問題,這個社區會議我沒有去,不知道有沒有提到。從世界日報、星島日報的報道上看,根本就沒有提到此事。華埠更好團結聯盟肯定沒有提到,如果提到,這是大事,兩大中文報紙在報道這個新聞時候不可能不提及。

所以,這個“一線天”在發帖中提出“整合華人獨立行政分區”的問題,應該是不打自招,想必是有人害怕這個東西,害怕華人選票集中之後的威力吧。

本人強烈支持華埠更好團結聯盟!本人也號召有識之士爲這樣有利於社區的事情喝彩!

最後,對那些居心叵測、反對整合華人選票之徒,本人表示鄙夷,也號召大家追查這幫人的背景,認清他們的可憎真面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0

主题

242

回帖

812

积分

高级会员

积分
812
发表于 2017-5-4 18: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联邦政府的基本立场和态度是鼓励各少数族裔在当地社区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扩大本族裔的社区划分界线,以利于此族裔能够有机会推选出自己族裔的民选代表参加各级政府机构职位的选举,以便提高此族裔的权益,更好地为本族裔服务,甚至一直上升到最高权力机关能够更好地为全美国公民服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5

主题

291

回帖

1367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367
发表于 2017-5-4 18: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饮水思源”的观点,非常犀利,我们应该声援像陈增华、华埠更好团结联盟这样为华人社区实实在在谋福利的人以及社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1

主题

242

回帖

1028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028
发表于 2017-5-4 18: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让大家都知道,不要在那个所谓“一群關心社區的人”的公开信上签名。那份公开信的题目是“社區建設: 人人有權有責 重新劃區: 自我種族歧視”。那是一份破坏芝加哥南华埠的华裔的利益的公开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3

主题

14

回帖

253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253
发表于 2017-5-4 18: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支持陈增华!

呼吁大家不要在那个所谓“一群关心社区的人”的签名信上签名。那不是一群关心社区的人,那一群关心小利益集团的人,包括那个自以为是,打着区长的旗号在华埠社区狐假虎威,嚣张跋扈的某个恶心女人。

我觉得《芝加哥华语论坛》的这篇文章,把“选区重划”的来龙去脉、重要性交待得很清楚,不愧为侨社老报人:



芝加哥华社争取选区重划:盼华人聚集区合力发声


十年一次的美国人口普查,把选区重划的议题又提上日程。当地时间22日下午,一直积极推动华人参政议政的重要社团组织“华埠更好团结联盟”,特别邀请到伊利诺州参议院选区重划委员会主席科瓦姆?罗奥尔参议员与华人社区代表,在华人咨询服务处礼堂见面,一起商讨关于华埠选区重划问题。





伊利诺州参议院选区重划委员会主席罗奥尔参议员与华人社区代表举行见面会。图为会场。坐者前左一“华埠更好团结联盟”主席陈增华、左二罗奥尔。

  上次2001年重划选区结果,芝加哥华埠被分割成四分五裂,分布在三个联邦国会议员、三个州参议员、四个州众议员、三个郡议员和四个市议员的选区之内。这种状况形成民选代表过多,官民协调困难,众多议员代表对民意敏感度及回应降低,一般只重表面公关,重要问题反遭忽视。

  “华埠更好团结联盟”主席陈增华在会上指出,过去数年我们为提升华人政治力量,推动多次选民登记运动,增加华埠选民一倍以上,但因分布多选区而势力分散,不能起大作用。为争取华埠明年选区能够重划归于一个选区,联盟代表亲赴伊州首府在参众两院作证,并与州议会最高领导层包括参众两院议长、多数党领袖等多次会谈陈情,就协助华埠拨入同一选区达成共识。

  陈增华指出,为了达到华埠选区重划的目标,要倾听民意,首先让立法者重视起来,同时要了解和参与有关规则和程序的整个处理过程,与占多数的民主党和占少数的共和党两党都要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并且还要随时跟进和落实。选区重划,牵涉到华人的根本政治利益,意义重大。这将是一个很复杂、牵涉到政治、法律、议会事务、政府关系、社区社情等多个领域的大议题。在这方面,我们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科瓦姆?罗奥尔主席在会上仔细听取了社区代表的意见和呼声,并且向大家通报了伊州议会的有关活动和选区重划议题的进展情况。他说,最近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州议会为争取选区划权各自提出了议案,但最终两党议案均未获得通过。他将会考虑提出一个改革法案,要照顾到同一种族人口不到选区一半以及少数民族语言社区的利益。罗奥尔说,如果华人社区能组织起来发出一致的声音,那末那就会形成一种左右局势的力量。

  芝加哥“华埠更好团结联盟”是由美亚学会、中美协进会、美华协会、华人咨询服务处、华商会、华人互助会、培德中心、东南亚中心等八个社团组织组成的。早在2000年全美各级政府选区重划期间,该联盟就到各级政府和议会作证,争取华人聚集地区能归入同一选区,以集中发挥政治力量。(张大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7

主题

259

回帖

1429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429
发表于 2017-5-4 18: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段时间不来,讨论热火朝天呀,精彩精彩,支持华埠团结更好联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芝加哥华人服务中心

GMT-5, 2024-12-26 12:08 , Processed in 0.07705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