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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学生会前会长被改控暴动罪 最高可判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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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0 08: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港大学生会前会长被改控暴动罪 最高可判10 年
去年7月1日冲击香港立法会综合大楼的 " 港独 " 分子孙晓岚及刘颕匡被改控暴动罪。根据香港法律,暴动罪最高可判监禁10年。
据香港 " 东网 " 报道,大批暴徒于去年 7 月 1 日冲击香港立法会综合大楼,并进行大肆破坏,警方事后拘捕多人,其中就包括曾公开鼓吹 " 港独 " 的香港大学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以及香港 " 民间集会团队 " 发言人刘颕匡。他们原被控 " 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 ",但今日 ( 9 日 ) 被改控暴动罪。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孙晓岚今天(9 日)中午在其社交网站发贴透露,接到律师通知,她会被改控暴动罪。刘颕匡在也在社交网站发文,称明天(10 日)会上庭,原先控方控告他们的罪名为 " 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 ",最高刑期是监禁 3 个月,经修改后的控罪最高刑期是监禁 10 年。
公开资料显示,孙晓岚于 2016 年度出任香港大学学生会会长,是首名任内表明支持 " 港独 " 的香港大学学生会会长。据港媒此前报道显示,孙晓岚曾在受访时公开鼓吹 " 港独 "。
暴动罪纳入在香港《公安条例》第 19 条中。规定如任何参与非法集结的人士破坏社会安宁,该集结即属暴动,而集结的人即属集结暴动;任何人触犯暴动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十年。
香港警方 5 月中旬曾介绍,去年 " 修例风波 " 以来,截至 5 月 14 日早晨,警方已拘捕 8337 人,其中 1448 人涉及暴动罪,581 人已经被以暴动罪检控。香港 " 修例风波 " 中首名承认暴动罪的 21 岁男子冼嘉豪 5 月 15 日在香港区域法庭被判刑 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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