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豁免J-1两年回国服务期的程序是简明顺畅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参加某些特殊教育项目的J-1持有人不可以申请豁免。比如一些参加中美双方教育的1-2-1 等项目的学生。所以,在规划EB-5投资移民时,需要特别注意自家孩子来美留学的签证是哪一类别。比较简单的是以F-1的身份来美国读书。而如果孩子已经拿了J-1在美国读书,则需先搞清是否可以及如何申请两年回国服务期豁免之后,再行开启EB-5投资移民申请。
所持J-1签证是否附带两年回国服务期可以从护照签证页上查出。这项写在签证页Visa Page上。在签证持有人的照片右边,名字丶护照号和持有人性别下,有一栏为 “Annotation”之下,如果注明: “Bearer Is Subject to Section 212(E) Two Year Rule Does Apply”,那么这位J-1持有人是附带两年回国服务期的要求的。如果该项下写明: “Bearer Is Not Subject to Section 212 (E)Two Year Rule Does Not Apply”,那么这位J-1持有人则没有两年回国服务期的要求,不需要申请豁免就可以直接办绿卡。如果该项下面什么都没写,对于中国大陆的J-1持有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则等同于有两年回国服务期的要求。
c丶家长希望孩子在某一时间到美国读书。
许多家长希望安排孩子在特定时间到美国读中学或大学。由于中国家长对美国的教育制度了解愈发深入,所以想孩子以绿卡身份在美国读书,以便有更好的机会进入一流正式教育机构,并且和美国学生以平等的身份和观念接受教育。因此,在孩子到美国就读之前开始申请EB-5投资移民。
以上EB-5申请人,除第一类已经成年并作为主申请人的学生外,第二类与第三类的学生可以跟随父母双方一起申请EB-5投资移民,也可以跟随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申请EB-5投资移民。
d丶单亲EB-5投资移民
单亲投资移民其实不是一种投资人类别,而是一种投资移民规划的不同形式。
举个例子,孩子只跟母亲一方一起申请EB-5投资移民。父亲由于中国公司业务和税务等方面的考录,不参加配偶和孩子的EB-5投资移民申请。这种部分家庭成员投资移民申请都非常顺利的获得批准。美国移民法还规定,移民倾向“不传染”。这是说,如果将来父亲申请B1/B2 的签证到美国旅游或者公务,美国签证官也不应该以他的配偶和孩子都持有美国绿卡而以“移民倾向” 的原因拒绝给父亲B1/B2签证。因为母亲和孩子的移民倾向不传染给父亲。